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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008846035/2017-00400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10-18 |
文 号: |
关 键 词:意见,办法,通知,四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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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入选四川省第二批工业强县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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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确定四川省第二批工业强县示范县(市、区)的通知》,其中平昌县等26个县(市、区)入选四川省第二批工业强县示范县。
26个县(市、区)均按照《四川省工业强县示范县(市、区)认定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而产生。2014年底,我省确定全省首批14个工业强县示范县(市),已入围工业强县示范县(市、区)的也并非“一劳永逸”,我省已建立工业强县示范县(市、区)优胜劣汰机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不合乎条件的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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