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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166/2017-00194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2017-11-09 |
文 号: |
关 键 词: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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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四举措加强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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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十九大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中,“绿色”出现了15次,“低碳”出现了4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和地方节能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节能审查和监管工作,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必然要求。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强化四个方面的举措狠抓节能审查工作落实。 一、加强节能审查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强调学思践悟,确保节能法律、法规和地方节能新政策得到及时的较好地贯彻执行。二是制定节能审查办事指南、受理办理审查标准,明确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重要信息,让项目单位和用能单位明白放心办事。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公开公示节能政策规定和重要文件、节能报告范本格式、用能项目信息等,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节能知识,让能源开发、利用、节能查制度运行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依法依规实施能评审批。坚持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政策要求,结合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和年度节能计划,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凡年综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但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报发改部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报发改局审批,且需纳入在线平台受理和办理。凡未办理能评审批手续或能评审批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允许进入生产和建设。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明确监管重点。在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几个重要阶段,围绕用能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手续、节能报告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展开节能监管;工业企业、医院、学校、商贸企业等重点用能耗能单位,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是节能监督检查的重点。二是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信、机关事务管理、住建、交运、教科体、卫计、农业、消防等县级20余部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对项目建设单位和用能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联合检查、拉网排查、随机抽查、重点突击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失信建设单位和用能单位联合惩处力度,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节能监督强大工作合力。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县发改局高度重视节能审查工作,为培养节能监督管理人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单位多次派出干部参与节能减排学习和培训,加强与先进地区学习交流,鼓励部门之间相互学习行业节能管理知识,要求搞审批工作的同志必须掌握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农业和科技、公共机构节能行业标准和知识,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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