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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943/2017-00113 主题分类:动态\ 发布机构:平昌县望京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1 文    号:平望委发[2017]64号 关 键 词:宗教民族
 
关于深化宗教网络和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中共望京镇委员会 关于深化宗教网络和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平昌县深化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实施方案》(平委统组办〔2017〕3号),确保民族宗教稳定,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镇、村两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宗教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到位,保持和维护民族和谐、宗教稳定。 三、工作职责 1、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职责:①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民宗办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民族宗教工作;②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外来宗教人员、活动场所等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③对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采取有效方式把涉及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④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农村两个文明建设;⑤负责对村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村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不同民族之间,互相尊重,加强团结,共同致力于发展生产,搞好生活;⑥加强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坚决制止乱建庙宇、滥塑神像的行为。 2、村民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主要职责:①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民族宗教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的民族宗教工作;②搞好本村范围内不同民族之间和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深入实际调查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③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好未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点和乱建宗教场所问题,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妥善处理;④协助县民宗办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罗星云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冰雁任副组长,白海波、朱娇、任奕锋、彭春明为成员,负责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负责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资料档案(包括民族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基本情况台帐,反恐涉稳、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台帐,困难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帮扶台帐,工作记录等)和工作制度(包括《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民宗干事工作职责等)。 中共望京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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