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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9439/2017-0005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平昌县监察局 |
发布日期:2017-06-23 |
文 号: |
关 键 词:资金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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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到户资金不到户 权力任性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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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学政策蛮干,现在受处分,教训深刻。虽然现在我不是支部书记了,也要加强学习,以后我参与村议事时一定按政策为村两委建议……”
2017年3月25日,平昌县石垭乡迎风村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原支部书记李正兴违规使用贫困户到户资金案,李正兴向党员及群众代表公开检讨,部分党员发表意见,最后一致同意给予李正兴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挂联领导与村班子谈话提醒。
“乡上宣传的是按贫困户每人1千元拨付,用于我们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的,可到村上几个干部乱整……”
“不按政策乱决策,受处分是应该的……”
受访贫困户还生着气,对支部书记和村委的这种处理有意见。
2015年4月25日,时任支部书记李正兴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专题讨论研究乡财政所拨付给迎凤村2014年精准扶贫到户项目资金10万元的使用问题。会前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不学文件,不领会精神,会上根据部分代表提议,拍板将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到户资金其中5万元用于村小校舍建设,另外5万元按全村人口每人29元分发到社,由社内解决具体问题。
“这个决定是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决定的,不是我个人决定的,我没多大错……”当镇纪委第一次找时任支部书记李正兴谈话时,他还振振有词,没有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李正兴为欺瞒镇政财所检查,还让各社社长给2014年脱贫的37户建卡贫困户做工作,要求孙良秀等37户贫困户按照到户项目资金预拨计划打了37张共计10万元领条给村委用于入账。
“他们找到我,叫我写个领条,但我没拿到钱,说是让我捐给学校。”
“原本我是计划卖两头小猪,可是我3个人领到手不到90元,你说如何卖……”
经查,分到社的钱,各社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其中5个社则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每人29元的标准直接发放,另5个社则将钱用于社饮水工程、社道路整治等支出,最后下剩1715元村上也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支出,有的贫困户一分未领到。
“我作为村主任,的确有责任,没有及时向支部书记提出这个资金的使用性质,也同意了。我将以此为鉴,时刻警醒,加强学习,务实做好工作……”现任村支部书记李鹏杰也向群众作了公开检讨。
2017年3月28日,石垭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李正兴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主任、文书诫勉谈话。收回相关资金兑现贫困户,用于发展治富产业。
另从平昌县纪委获息,2017年全县“微权”专项整治中,1-5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初核各类腐败问题线索345件,立案审查90件,办结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其中,村(居)干部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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