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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123/2017-0008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2017-06-12 |
文 号: |
关 键 词: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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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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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二、承办机构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申请条件
依法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公民依法提出申请;
2、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受理申请并审核;
3、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反馈受理结果。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电话:0827—62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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