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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502/2017-00146 主题分类:服务\ 发布机构: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7-06-01 文    号: 关 键 词:机关,批复,办法,服务,审批
 
采矿权审批(采矿权变更(变更矿区范围))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采矿权审批(采矿权变更(变更矿区范围))

  二、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

  三、实施机关: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四、办理程序:

  1、受理;2、初审;3、复审、4审批。

  五、申报条件:

  在原采矿权合法、有效;已缴纳有关费用,履行法定义务,无违法采矿行为;无矿权纠纷和重叠。需变更采矿权矿区范围且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

  1、采矿权延深勘查探转采的;

  2、采矿权扩大范围的;

  3、矿产资源整合的;

  4、采矿权合并的。

  六、申报材料

  1.申请

  2.变更矿区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3.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七、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无

  九、服务电话:0827—6225787、6230529

  十、投诉电话:9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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