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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45X/2017-00005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6 文    号:平涵府[2017]82号 关 键 词:民生实事
 
关于细化2017年市、县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
涵水镇人民政府关于细化2017年市、县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 知相关村(居)民委员会、镇级部门: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2017落实市、县“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平昌府办发〔2017〕35号)精神,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快速启动,分期实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实施十件民生实事,是市、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惠民、利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全镇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民生实事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镇民生工程的领导,有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以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二、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规范补贴或补助类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合法、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办法;继续实行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的“六制”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目标考核制,健全检查督查制度和项目推进倒排工期制度,定期组织综合督查,并不定期实行项目汇报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忽视、迟缓、粗心、松懈乃至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全镇民生工程推进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附:涵水镇2017年落实市、县“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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