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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468/2017-0005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平昌县元石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7-03-15 |
文 号: |
关 键 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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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昌县元石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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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59.225.112.5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金隆联系,电话:13350239527。一、概述对落实《条例》和《平昌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平昌府办〔2016〕47号)、推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举措和进展总体情况进行介绍。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和亮点情况介绍。元石乡2016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90条。(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等。全年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条,政务微博公开60条,政务微信公开60条,其他方式公开100条,共计229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指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元石乡没有接到个人、网站或传真等提交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依申请公开数量为零。(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包括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信件为零。(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四、咨询和投诉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无。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负责,落实了一名兼职人员,具体申报工作由李金隆同志负责。(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预算经费1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实际支出1万元。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因人员调动,此项工作没有专人负责,虽及时进行了工作安排,但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不够,新接手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开展工作,一度时间造成工作滞后。乡党委、政府及时进行了调整,落实了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正常。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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