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平昌县城镇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总支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强化制度,确保实效。
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关注舆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有效调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三)拓宽渠道,深化内容。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等平台作用,从优化服务、方便实用等方面,进一步对平台子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完善,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继续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运行流程,确保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民,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解读,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更容易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40余条。在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184条、平昌房管微信公众号发布96条、平昌房管官方微博发布103条、其他方式发布5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2016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人事类信息、财政资金类信息及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布信息:平昌县政府门户网、平昌房管官方微博、平昌房管微信号、平昌电视台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情况
根据《平昌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平昌府办〔2016〕47号)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平昌府办函〔2015〕62号)文件精神,我局未被确立为牵头责任单位,故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故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00人次,均及时进行了解答,无投诉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备了兼职人员1人及时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全年投入信息公开工作经费2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城管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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