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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174/2016-00119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6-07-11 文    号:巴市经信发[2016]71号 关 键 词:加油站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巴中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运行函〔2016〕44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将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防止发生地下水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各县(区)新建加油站的地下油罐设计务必要符合新要求,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的不予经营许可。

  二、制定改造方案。各县(区)经信局、巴中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和中石油、中石化要制定本辖区或公司各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时间和工作方案,于7月31日前将各自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方案报送我委经济运行科。

  三、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大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力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对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配合推进治理工作,督促各加油站按规定开展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掌握本地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请各县(区)从本月开始每季度将本地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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