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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6035/2015-0032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5-08-06 |
文 号: |
关 键 词:机关,规定,通知,措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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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普通签证、停留或居留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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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外国人普通签证、停留或居留证件 | 服务对象 | 外国人入境后,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签发、换发、补发以及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 办理机构 | 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 | 办理程序 |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以及停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以及具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 申报材料 |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有关询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需要向邀请单位(个人)核实有关情况的,相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无正当理由未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1、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 3、在提供在我市县辖区内的住宿登记证明; 4、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当地卫生检疫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证实申请人未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 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规定的对等国家和非对等国家的收费标准收费。 | 办理时限 | 签证和停留证件申请的受理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居留证件申请的受理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27-5267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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