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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847476/2014-00063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平昌县岳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6 文    号: 关 键 词:铺张浪费
 
关于切实整改铺张浪费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平岳府〔2014〕236号

 

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整改铺张浪费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出来的铺张浪费的问题。重在立查立改,建章立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特制定铺张浪费的整改工作方案。

一、存在主要问题

好面子,讲排场:有的干部好面子,讲排场,追求奢华。在接待工作中超标准接待,陪餐客少主人多,租车迎来送往。

没有节俭意识:有的干部不节约,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

搞特权,存在享乐思想:有的干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生活求安逸,纪律观念淡薄,不能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二、工作方案

1、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收到实效,成立铺张浪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龚显伦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芳任副组长,以财政所杜毓、赵继蓉、王淑文、李长山为成员。

2、建章立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规定制定了《岳家镇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岳家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务招待费、差旅费、租车费的管理要求。

3、整改时间:本整改措施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时效长久。

三、具体规定

(一)公务招待费规定

1、禁止报销在县上开支的一切招待费用。

2、上级来客一律凭上级公函、领导审批的限额标准在政府伙食团安排生活,同时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本级召开的业务培训及特殊情况要安排生活的,由政府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出据通知公函,交书记或镇长审签后,按限额标准安排生活。出据的公函必须注明就餐人员和陪同人员,就餐单必须写明菜名、结算时必须经办人签字,严禁上酒水和取包包烟。

3、禁止用公款搞私人宴请。

4、各种会议或培训会需安排生活的,必须附参会人员或培训人员参会签到花名册。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及核算中心)到县上报表或报送资料等,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政府办公室开具到县上报送资料等证明单,方可报销岳家至平昌往返车费20元,报销公杂费(市内交通费)包干补助30元。

2、经党委、政府同意,县上或县级部门统一抽派到外地办事的,抽派单位统一负责食宿或给予补助的,被派出人员回单位后,根据上犹县财政局文件平财(2014)2号文件规定只报销往返车费和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余不报销任何费用。

3、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及核算中心)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其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4、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及核算中心)参加县上会议的、到省内或省外出差办事的,按下列标准报销费用:’

交通费报销标准:飞机只能乘坐普通舱或经济舱;轮船(不包括旅游船)只能乘坐二等舱;火车(含高铁、动车)只能乘坐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此费用凭票报销,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准能工具,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要自行安排车辆的,只报销往返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其余费用按文件规定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机票支出用公务卡结算。

住宿费报销标准: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其余人员住标准间(若特殊情况可住单间),其余人员:成都每人每天300元,除成都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280元,市内每人每天260元,县内每人每天16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每人每天33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300元。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必须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在标准内报销、超支自负。

伙食费包干补助报销标准:县外每人每天100元,乡镇到县城每人每天100元,省外每人每天100元。出差人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和补助标准计算,包干使用,出差人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公杂费包干助费报销标准:成都每人每天80元,除成都外的其他县州每人每天50元,县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公杂费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

5、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及核算中心)到所辖村因公出差、按平岳府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岳家镇行政机关人员到所辖村差旅费补助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但年度内报销金额不能突破年限额标准。

(三)租车费规定

政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村,原则上不准租车,因遇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由书记或镇长开具租车证明单,凭证明单到政府办公室登记盖章,凭单办理租车业务,凭单到财政所结算,并坚持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

(四)办公费规定

根据制定的〈办公用品采购使用规定〉的要求,对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买,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分配,杜绝办公耗材重复浪费。对机关各办公室的电费也实行了“限额包干,超支自付,节余归公”的管理办法,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四、强化监督

根据财务审签制度明确规定,在各种支出报销时,发票上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坚持财政所长审核支出发票的规范性,镇长审批,书记审核的审签制度,重大支出必须经党委政府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每月25日至28日为当月报账时间,凡支出逾期不报,原则上不准报销。财务公开规定,镇级“三公经费”及其他经费的使用情况,财政所按月向书记和镇长报告一次,按季度采用会议通报和财务专栏公示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纪委的监督。对问题整改予以全面公示,全面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健立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制度。,推动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长效机制。

 

 

平昌县岳家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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