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上犹县财政局
平昌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丨 加入收藏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26发布时间:2019-03-25 20:55

201935日)

在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赵贤德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时将2019年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大会,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808万元,占调整预算81808万元的100%,同口径增长6.6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108万元,占调整预算46108万元的100%,同口径增长12.15%;非税收入完成35700万元,占调整预算35700万元的100%,同口径增长0.33%。

上划中央两税完成情况。上划中央“两税”完成22679万元,较上年21349万元增长1330万元,增长6.23%。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情况。加上上划中央、省级各项收入437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25588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3490万元,同比增长17.1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76万元,同比增长2.97%;国防支出291万元,同比下降28.15%;公共安全支出16093万元,同比下降5.51%;教育支出110903万元,同比下降8.94%;科学技术支出1130万元,同比下降59.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84万元,同比下降2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98万元,同比增长12.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07万元,同比增长21.42%;节能环保支出12007万元,同比增长21.76%;城乡社区支出44954万元,同比增长9.09%;农林水支出146895万元,同比增长58.45%;交通运输支出41663万元,同比增长30.7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53万元,同比下降32.4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32万元,同比下降56.91%;金融支出190万元,同比下降44.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561万元,同比增长58.48%;住房保障支出50966万元,同比增长35.7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17万元,同比下降39.11%;债务付息支出23855万元,同比增长42.8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5万元,同比下降25.00 %;其他支出2180万元,同比增长131.42%。
  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8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787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4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04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7983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763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9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00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490万元,债务还本469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万元。收支品迭后,全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5794万元,占调整预算135000万元的100.59%,同比增长35.17%。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709万元,同比增长21.7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809万元,农林水支出5150万元,其他支出135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5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5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7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2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648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5709万元,调出资金49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7万元。收支品迭后,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0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企业利润收入。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收入总计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支出总计100万元。收支品迭后,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3298万元(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占调整预算22651万元的102.86%。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5508万元,缴费收入7504万元,利息收入184万元,其他收入102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6864万元,占调整预算16913万元的99.71%,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985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298万元,上年结余17877万元,收入总计4117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864万元。收支品迭后,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64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311万元。

各位代表,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省财政厅决算批复后,数据可能变动,届时我们将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稳步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财政服务保障。

(一)狠抓财税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等错综复杂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坚定目标不动摇,多措并举,全力完成财税收入任务。强化征管质量。严格按照“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原则,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有效防止财税收入虚增空转,杜绝乱收费行为。瞄准征管重点。努力挖掘税收潜力,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等重点行业执收力度,强化外地纳税人在经营地预缴税款,督促纳税人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及时申报纳税,确保本地税源不流失。着力协税护税管控,逗硬坚持“先税票、后发票,先税款、后拨款”制度,有效堵塞征管漏洞。落实征管考核。完善“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的目标管理制度,深化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联动协作和征管工作针对性。

(二)突出民生优先,推动民生实事见效。坚持刚性需求为先,民生保障为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重点需求。基本支出保障有序。按时足额兑现各预算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贴补贴,均衡拨付各单位公业务费,确保了各级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积极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兑现免费用和补助资金1.129亿元;认真落实教育“民生”工程,兑现各类补助资金1.02亿元。全额兑现社保、医保、低保、救济等资金8亿元,对照“十大民生工程、20件民生实事”任务,统筹调度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类民生资金45.72亿元。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支持机械制造业、白酒业、乡村旅游产业和小微企业快速发展,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支持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0万元,支持215户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大学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再创业就业。转职能激活市场潜力按照“PPP有效转变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培育县域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原则,充分运用和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积极作用。全县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12个,概算总投资47.29亿元。事关民生事项的交通、医疗卫生等3个PPP项目新增入选2018年全省示范项目。因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我县获国务院办公厅激励通报。

(三)统筹资金调度,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紧盯脱贫攻坚底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补短板、促规范、提质效。加大整合力度。科学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强化“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管理,中央和省市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5997.3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9035万元,全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67亿元。深化财金互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以奖代补、分担风险、信用担保、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破解资金瓶颈问题,补充壮大“四项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达16735万元。全面深入推进农业保险,种植业、森林及养殖业完成签单保费2016.47万元,累计赔付农业保险理赔资金1303.62万元、特色农业保险理赔资金637.38万元、扶贫保理赔资金123.91万元。财政注资1500万元助推“政—银—担”和“政—融—保”平台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驻村投入。全面落实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保障机制,按照选派县乡村驻村工作队人均分别预算8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的工作经费核算兑现到选派单位和各乡镇。

(四)规范财政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力求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寻求突破。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落实《预算法》,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加快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在公开范围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基本支出按功能和经济分类同步公开,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公开,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务、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规范非税支出制度改革。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科学合理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执收部门的非税收入及时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严禁执收部门坐支。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推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落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成功举办2期6次新政府会计制度业务培训。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开展财产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新老政府会计制度“无缝”对接。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将县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畴,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应用等程序,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重点加强对保障房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农业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等民本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五)着力资金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组把关”的方式,抽调专业人员组成13个检查小组,分别对2018年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春节期间集中调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调度是否合理,财政专项资金有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情况发生,切实强化财政资金运行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卡”“钱”“人”三大要素,对26项财政补贴资金全面清理,精准摸排,自查面达100%,自查整改各类问题11类1022个。全力配合省市重点监督检查,针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一周一报送、一周一通报。全面推行乡镇“多卡”变“一卡”发放模式,开发建立“一卡通”综合管理平台和“廉韵平昌”APP,创新“互联网+”监督方式,从源头上防范惠农惠民资金领域腐败行为发生。强化扶贫资金监控。先后出台《平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平昌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对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完成历年扶贫资金报账1.69亿元,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指标录入及大数据管理。代表全省接受国家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深化采购财评监管。强化政府采购及财政评审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节约率,全力服务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评审项目117个,送审投资额38.57亿元,审定投资额35.6亿元,审减投资2.97亿元,综合审减率7.7%。

(六)坚守债务底线,有效防范运行风险。全面摸底、清核、锁定政府隐性债务,全面实施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管理。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压缩政府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五项承诺”制度,坚持“四个一律不得实施,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原则,立足于保基本、保稳定,优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有序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积极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大力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稳妥处置闲置资产,加强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缴,压减城市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切实增大可用财力和调度空间,优先安排到期债务本息资金,通过平等协商及展期、借新还旧、债务重组等方式,分类化解处置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债券管理。积极与上级对接,完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储备工作,2018年争取省厅支持发行土储专项债2.22亿元。全面清理检查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运行困难风险凸显,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和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9年,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集中财力“保基本、守底线、惠民生”的总要求,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序列保障原则,坚持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和部门收支预算。

(二)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83935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6%。其中:税收收入50361万元,非税收入33574万元。省提前通知上级补助收入25320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30000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73万元,收入总计367413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征收计划为14229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58360万元,县本级83935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063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对口安排支出12168万元,上级专项支出64302万元,本级安排支出2905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40万元,国防支出3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881万元,教育支出889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19万元,农林水支出61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7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4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5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0万元,支出总计367413万元。

收支品迭后,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权出让收入96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支出66800万元(BT项目回购及融资还本付息36800万元,土地拆迁及整理支出30000万元),对口安排支出3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支出总计100000万元。

收支品迭后,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利润收入50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

收支品迭后,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1.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9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5623万元(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146万元,个人缴费收入7180万元,利息收入29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4311万元,收入总计49934万元。

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8952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16887万元。

收支品迭后,当年结余6671万元,累计结余30982万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三保一优”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

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积极落实财政收入政策,按照预算收支安排紧平衡策略,推动积极财政精准加力与增能提效并举。准确把握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可能导致上级转移支付与地方本级收入“双下降”的不利影响,更加关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变化,更加关注针对性较强的利好政策,更加注重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切实培育和壮大收入增长点,严禁财政收入虚增空转,提高财税收入质量。全面落实非税收入征管监督管理要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推行电子化征缴模式,严格征缴纪律,规范征缴程序,依法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加大对规上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产企业和“平昌注册地”企业培育扶持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内生动力。严格支出管理,除刚性和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支出外,增支事项原则上由各部门(单位)统筹年初预算予以解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及部门项目支出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着力清理规范各类财政奖励奖补政策,合理设定必保支出标准。

(二)严格实施政府债务管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有力应对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全面摸排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底数,动态监测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和到期债务风险隐患,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格分级分线负责及“销号”管理;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土储等专项债券资金;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持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推动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落实。

(三)切实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精准脱贫与生态环境建设,聚焦解决教育、医疗、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进一步向“三边”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认真办好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65%以上。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财政支持就业保障政策,支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及去产能职工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补助水平,落实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开展“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围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示范县,提质开展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以及省、市、县民生实事,强化财政服务保障。

(四)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构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总体平衡的制度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双监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大力开展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暂存项目。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花钱必规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制度。

(五)高效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制定财政改革8大类73项任务定期“销号”台账,确保达标一项、批复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加快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会计科目设置、账套建立,坚持新旧账务对接制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建立新的财务信息系统,强化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配套措施,规范实施PPP项目,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配合地方税务部门加快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优化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严格坚持“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强化干部职工工资、专项扶贫资金等专户管理。

(六)加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强化“财”服务于“政”的意识,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要求,扎实推进全程履责纪实制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整饬“中梗阻”和“四风”问题新表现,严格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树新风。紧盯“关键少数”与关键岗位,推动监督责任纵深延伸、监督关口向基层前移。进一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强化乡镇财政制度建设,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提升财政队伍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推进全县财政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努力贡献财政智慧和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及省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3.上划中央两税指从1994年开始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值税67.5%部分和消费税100%由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为中央级财政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5.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基层公检法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结算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6.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并由省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7.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

8.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筹集,用于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目前,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