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编委会《关于扩权强能乡镇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平编发〔2017〕60号)规定,我单位共有内设综合办事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维稳防邪信访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鹿鸣镇产业发展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下辖7个村(居)。现编制数40人(公务员编制18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20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及下辖村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
第三部分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710113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6710113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6710113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14490887元,事业收入预算2219226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6710113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8513元,占95.44%;项目支出761600元,占4.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49088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90887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9088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1735447元,占11.98%;国防支出10000元,占0.07%;公共安全支出125200元,占0.86%;教育支出7307394元,占50.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940元,占1.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02056元,占12.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662元,占5.45%;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占0.41%;城乡社区支出141076元,占0.97%;农林水支出2272108元,占15.68%;交通运输支出67004元,占0.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00元,占0.21%。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90887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1735447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1.98%,其中:其他人大事务年初预算为23000元,其他政协事务年初预算为5000元,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412783元,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30264元,财政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29400元,其他群团事务年初预算为35000元;
- 国防支出100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07%,(民兵年初预算为10000元);
- 公共安全支出1252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86%,其中:其他司法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其他公共安全年初预算为115200元;
- 教育支出13513746元,占年初预算支出54.95%,其中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年初预算为8674490元,初中教育年初预算为4839256元;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94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04%(其他文化支出年初预算为150940元);
-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1975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3.25%,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为67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1765106元,义务兵优待年初预算为86776元;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1194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9.95%,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58460元,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年初预算为2832734元;
- 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41%,农村环境保护年初预算为60000元;
- 城乡社区支出141076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97%,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年初预算为8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61076元;
- 农林水支出2272108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5.68%,其中农业事业年初预算为430500元,林业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70268元,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为626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年初预算为1408740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元300000元;
- 交通运输支出67004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46%,其中公路养护年初预算为0元,其他交通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4元;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21%,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年初预算为3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9287元,其中:人员经费119052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82407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61600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机关年初预算6800元,鹿鸣小学年初预算20000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800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0.2%。具体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 公务接待费支出26800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800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鹿鸣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0元,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