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编委会《关于扩权强能乡镇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平编发〔2017〕60号)规定,我单位共有内设综合办事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维稳防邪信访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高峰镇产业发展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下辖7个村(居)。现编制数4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6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22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及下辖村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福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4955467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4955467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955467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13432457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955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9267
元,占95%;项目支出776700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95546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955467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324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1787535
元,占13.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1404元,占12.5%。教育支出6194132元,占比46%,医疗卫生支出873002元,占比6.5%。农林水支出2311740元,占比17%。…….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32457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1787535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3.3%,其中:其他人大事务年初预算为23000元,其他政协事务年初预算为5000元,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527191元,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58960元,财政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97844元,其他群团事务年初预算为35000元;
- 国防支出100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07%,(民兵年初预算为10000元);
- 公共安全支出1252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93%,其中:其他司法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其他公共安全年初预算为115200元;
- 教育支出6194132元,占年初预算支出46%,其中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年初预算为3807032元,初中教育年初预算为2387100元;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004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5%。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1404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2.5%,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为6150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424853元,义务兵优待年初预算为117507元;…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3002元,占年初预算支出6.4%,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37584元,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年初预算为735418元;..
- 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4%,农村环境保护年初预算为60000元;
- 城乡社区支出200336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4%,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年初预算为7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年初预算为130336元;
- 农林水支出231174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7%,其中农业事业年初预算为490248元,林业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69308元,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38904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年初预算为1313280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元300000元;
- 交通运输支出72104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5%,其中公路养护年初预算为5100元,其他交通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4元;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元,占年初预算支出0.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年初预算为5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6257元,其中:人员经费109802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67597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767000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机关年初预算7200元,高峰小学年初预算2000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200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4%。具体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 公务接待费支出9200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00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00元,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