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犹县财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 上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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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犹县财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272发布时间:2019-01-11 17:14

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政务环境,现就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下率上,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

二、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2. 严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

3. 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6. 严禁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7. 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组织领导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 严禁出入私人高档会所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局纪检监察将紧盯节日期间“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开展随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重问责处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派驻财政纪检组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827-6333670。

 

 

中共上犹县财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