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县志办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2]4号)的规定,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
1、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乡镇对地方志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县地方志资料征集、编纂、研究工作。
2、指导县级部门和各乡镇,完成重要专题史编写,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承担县本级志的编纂、审定、出版;负责指导县(区)志、事业(部门)志编纂工作;承担县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指导县内各种年鉴的编纂工作。
4、负责方志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拍摄方志题材影视作品,创作方志题材文学作品,开辟革命胜迹、历史遗迹游览景点,组织方志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行业协会管理工作。主办相关学术刊物,组织方志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负责方志部门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6 、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编写、审读管理、出版发行工作,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
7、负责建设管理平昌县方志馆,收集、整理、研究方志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8、参与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参与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旅游的规划鉴定工作。
9、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按时按质完成2017年度省、市年鉴资料报送。
2、督促县级部门、乡镇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3、整理出版旧志《平昌概览》。
4、完善方志馆硬件、软件设施。
5、加强对县级部门、乡镇依法修志工作指导、督查。
6、编篡出版国家“十三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史话》系列丛书《平昌史话》。
7、编纂出版2017年卷《平昌年鉴》,做好年鉴的组稿、编辑、校对、审定、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8、完成省级课题《方志馆的功能与作用》研究结题工作。
9、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活动,在全国行业报刊发表3篇以上调研文章。
二、部门概况
县志办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系平昌县方志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县志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县志办本年收入合计12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29万元,占100%。
(二)2017年县志办本年支出合计12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1万元,增长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21万元,增长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2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9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2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志办来平昌进行省级课题《方志馆的功能与作用》研究结题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志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3万元,比2016年增加2.71万元,增长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志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平昌年鉴2017》印制出版。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志办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志办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县志办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昌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