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金宝新区管委会,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财政局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至28日对2018年春节期间资金使用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财政监督专项检查。现将《2018年春节期间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准备,迎接检查。
附件:1、《2018年春节期间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平昌县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小组分工
上犹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4日
2018年春节期间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财政资金运行,防范财政财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财政局成立以局长赵贤德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工作由副局长向玉仁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牵头实施监督检查、归集汇总相关情况和资料。此次检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组把关”的方式,抽调财政局各股室人员,组成13个检查小组。
二、检查内容、对象和方法
(一)检查内容:县级拨付的2018年春节期间安排资金。
(二)检查对象:43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同州街道办事处,县交通和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教科体局(含春光苑推进办资金),县住建局(含春光苑推进办、老街推进办),县国土资源局(含土地征收中心),县经信局,金宝新区管委会,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三)检查时间:2018年2月23-28日。
(四)检查方法:按调度资金项目分类,对资金分配和使用,逐笔逐项登记清理,明白资金去向,辨别资金使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对所调度资金,必需要检查到资金使用末端,如对乡镇政府调度资金的检查,必需要检查到村级(居)资金使用。
(五)检查重点:资金分配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有无大额结存资金现象;资金调度是否合理,有无超拨、超借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有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准收受红包礼金,不准接受宴请,不准饮酒,不准徇私枉法、以情代法,不准瞒报、虚报检查问题。凡因工作失误和流于形式、走过场、打折扣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严肃问事问人。
(二)严格质量。各检查小组,要务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反映各单位在2018年春节统筹调度资金分配、使用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小组于2018年3月1日将被查单位截止检查之日的所有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和检查结果书面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严肃处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进行复核认定,分类形成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性质和行为情形依法依规纠正、处理、处罚。同时,充分利用检查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建立管总、有用、规范的单位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