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平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履行全县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
(二)主要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卫计委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卫生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要求,认真宣传贯彻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全县上下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推动人口信息联动机制;依法行政和群众工作得到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队伍干部建设;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有效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推进;计生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具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卫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9个,其中行政单位4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73个。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76.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76.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1.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8万元,项目支出6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28.51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48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卫计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的功能科目填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精准扶贫和惠民资金等专项经费。
(二)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本单位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