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医院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为全县人民及周边县市居民健康保驾护航。
(二)主要工作
1、负责承担全县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分级诊疗、预防保健康复、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政府指令性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人民医院是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人民医院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3443.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0.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443.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09.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91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5.5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人民医院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财政一般预算补助68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78万元(550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万元用于政府采购医疗设施购置,8.78万元用于抚育抚养费);项目支出2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扶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平昌县人民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7294.63万元、政策性保留津贴197.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77.83万元、绩效工资2339.3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0916.79万元,其中:办公费19.10万元、印刷费3.9万元、咨询费30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210万元、电费370万元、邮电费19万元、物业管理费600万元、差旅费118万元、劳务费18万元、维修维护350万元、租赁费116万元、会议费5.3万元、培训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专用材料14891.73万元、工会费5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3938.21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