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等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主要承担疾病监测与控制、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等职能。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的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81.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1.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4.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人民健康提供防疫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69.61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0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12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重大疾病防治防疫经费支出10万元;“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经费2万元;疫苗、试剂及结核病辅助治疗药品购置600万元。
2017年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61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344.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86万元 、项目支出12万元(重大疾病防治10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疫苗、试剂及结核病辅助治疗药品购置60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冷链车1辆。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