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种子管理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及全县农作物种子工作。(2)制定全县种子发展规划,实施种子工程,促进种子产业化发展;(3)负责农作物品种及质量的监督管理。(4)审核、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5)负责全县农作物新品种研究开发和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繁育、示范和推广工作;(6)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7)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检验、质量监督、质量认证和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
平昌县种子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负责规划农业生产的布局安排,制定长中短期农业计划,实施上级安排的试验、示范及其他项目。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种子管理站属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种子管理站收入预算总额为327.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7.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7.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6.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种子管理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负责规划农业生产的布局安排,制定长中短期农业计划,实施上级安排的试验、示范及其他项目。
基本支出310.95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种子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7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种子管理站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种子管理站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27.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9万元,农林水支出282.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7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单位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