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茶果产业发展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报表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茶果局承担全县茶果产业发展的技术职能。
(二)主要工作
1、主要承担全县茶果产业发展的技术
2、负责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研究;支持茶叶科技的引进和试验;制定、报审茶叶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和产品生产标准;组织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进行茶树品种培育;负责茶叶技术推广、制定茶果产业发展规范、实施方案;茶果技术培训;茶叶品牌创建、市场拓展等;茶果良种品种引进、区域试验及推广;茶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等。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属事业单位,属平昌县农业局下属二级局,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平昌县茶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8.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8.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8.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0.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茶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茶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28.66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茶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0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茶果局茶叶产业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平昌县茶果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4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茶叶产业发展等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单位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