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上犹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381个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总额1872.86万元,较2015年减少75.24万元,下降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69.89万元,较2015年减少58.71万元,下降11.11%;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97万元,较2015年减少16.53万元,下降1.16%。
作者: 县财政局浏览次数:401发布时间:2017-10-12 06:15 |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上犹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381个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总额1872.86万元,较2015年减少75.24万元,下降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69.89万元,较2015年减少58.71万元,下降11.11%;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97万元,较2015年减少16.53万元,下降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