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3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平昌县周家嘴页岩砖厂技改项目)
2019-04-03 县环保审批股 浏览次数4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6230556、6383295、6233283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昌县周家嘴页岩砖厂技改项目 |
巴中市平昌县岳家镇河源村十组 |
平昌县周家嘴页岩砖厂 |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原有25门轮窑,产能为3000万匹砖/年。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购置脱硫塔等机械设备,对本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砖厂的污染物治理措施。 |
施工期:目前本项目窑炉烟气脱硫净化处理装置等均已建设完成,无遗留问题。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因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遗留任何环境问题。 运营期: ①废气: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堆场粉尘、原料处理车间、轮窑废气等。堆场粉尘通过加强围栏(至少封闭三面)、周围建排水沟、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原料处理车间粉尘通过对原料处理间至少封闭三面;在破碎机和粉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处以及滚筒筛处设置喷水头,降低粉尘产生浓度;对皮带输送机全部采取封闭措施。经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无超标点,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原料场和原料处理车间为无组织粉尘产生源,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侧的1户居民刚好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但是本项目已将其租用作为办公生活用房。轮窑废气通入干燥段经工艺沉降、砖坯吸收后经钠钙双碱法喷淋塔脱硫除尘设施(脱硫能力95%、除尘效率95%)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对项目周围区域的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②噪声:项目生产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减震设施,依托挡围设施进行隔声等措施后,对项目周边村民影响甚微。 ③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对产生的污水采取“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村民农田施肥,不外排。砖坯生产用水经烧成后全部蒸发掉;降尘用水均蒸发损耗;脱硫塔循环水设循环水池,废水经沉淀后将回用、车辆冲洗轮胎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砖坯、煤渣、废砖、钙法除硫废石膏、生活垃圾等。废砖坯全部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煤渣添加至原材料,回用于生产;废砖全部返回破碎机作为原料回用;钙法除硫废石膏全部添加至原材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袋装后送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棉纱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⑤生态环境:通过截雨防洪、废水循环利用、及时进行覆土种植树木等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当地植被覆盖率,可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