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4-01 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12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范 涛同志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丽君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福攀同志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 娟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君同志为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咏梅同志为县群众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相会同志的县金宝新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