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口乡“四个强化”紧抓食品安全监管
2019-03-20 县工商质监局 浏览次数215
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干部责任,认真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坚决立下保障群众舌尖安全军令状。切实担负起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和重大使命,强化宣传,常态监管,确保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强化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结合入户走访、会议宣讲、互联网信息推送、视频音频资料播报等方式,展开全域宣传。在乡村形成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强大舆论攻势,同时,提升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辨识度。明确无质量合格标识不购买,无生产厂家不购买、无生产日期不购买的基本认知,努力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统筹派出所、食药办、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力量,全面核查在街小饭馆、小商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副食店等重点部位。紧盯米面油制品、奶制品、小零食、冷冻肉制品等流通量大的商品,逐项核查进货渠道、食品检验、保质期等不同环节。确保检查无盲区,监管无疏漏。
强化制假售假打击力度。持续深化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依法取缔不具备资质的手工作坊和小加工厂。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达到整治一例,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