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平昌府人发〔2019〕2号 关于王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2-22 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619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王  旭同志为县公务员局局长(兼);

吴  昊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刘传航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梁  鹏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王江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心强同志为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副局长;

周  平同志为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副局长;

李  刚同志为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副局长;

吴斌堂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苟建强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  力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靳  川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正祥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游泽胜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石长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李  毅(原县委农工委)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  东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鲜  炯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晨宇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永富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康建国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杜继东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岳岱松同志为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学文同志为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家伟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  兵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范  涛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钰均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郭  挺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杜国炯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德祥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晓东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明元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  韬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洪驹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岱俊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起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何光东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军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帆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向德平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郅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龚显伦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正科级);

秦长斌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正科级);

方  彬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李天佐同志为县信访局副局长;

马  华同志为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大军同志为县花椒产业发展局局长(兼);

杜炳然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中秋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大中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  兵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存忠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正科级);

邓春晖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吴锡文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兼);

付玉榜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  祁同志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成波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牟兴芹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孙  江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刘晓波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  倩同志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杨海波同志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王鑫生同志为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德涌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

何国卿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卢梓煦同志为县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易春东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李焰平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周  彬同志为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

唐利华同志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

刘俊乾同志为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李  毅(原县统筹办)同志为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冯永玲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珺同志为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局长(正科级);

周国庆同志为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胡美娟同志为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周勇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  鹏同志的县长督查室主任职务;

李正祥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毛晨宇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岳岱松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德祥同志的县红十字会副秘书长职务;

范  涛同志的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长青同志的县人防地震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明元同志的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  龙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锡文同志的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职务;

方友先同志的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苟凤萍同志的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王鑫生同志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谭春源同志的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何文平同志的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  锐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郑祥仁同志的县红十字会秘书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卢梓煦同志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  彬同志的县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  培同志的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天圣同志的县地方海事处处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唐利华同志的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职务;

付志平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苟邦洪同志的土兴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职务;

彭中文同志的青凤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因机构改革,属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和更名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含挂牌机构),其领导成员行政职务自然免除。其中,没有提名的,保留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干部同步转任新单位相对应的非领导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