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颐和春天9、15号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2019-01-29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2130

 颐和春天9、15号楼系平昌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地址为平昌县金宝新区黄滩坝,开工时间为2018年8月,总建筑面积22699.47平方米,完成投资2898万元。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我局于2019年1月24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22260.58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用房24个,面积1342.08平方米,住宅164套,面积20918.5平方米。不含架空层面积438.89平方米。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住,预售对象为社会,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3246、0827-6222496

特此公告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