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9-01-15 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2651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
2017年,全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层面工作责任基本落实,大部分地区较好完成了年度改革任务,但也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改革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全省改革深入有效推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照《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因地制宜设计改革方案,坚持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硬件基础,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合理调整农业水价,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及时梳理改革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摸清改革推进现状。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改革灌面336.04万亩,涉及19个市(州)105个县(市、区),其中改革典型县29个。各地要按照年初已分解细化落实到灌区及田间地块的具体任务,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对改革任务实施进度进行梳理,摸清改革推进现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二)找准改革薄弱环节。当前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影响进度的问题不一,主要有:一是部分地方体制机制不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尚未制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未落实。二是硬件基础薄弱,除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长葫、武引等个别灌区外,其余地区农业用水长期按亩收费,计量设施严重缺乏,且计量精度不够,水价机制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三是部分用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用水户支持。以上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影响当前改革推进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明确工作节点,有针对性推进相关工作。
(三)创新改革措施。一是要充分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改革。二是综合考虑地方特点,分类施策,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适合实际当地的改革模式。三是机制体制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协同配套推进改革实施,避免产生新的历史欠账。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期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一)狠抓任务落实。各地要对照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度,任务实施进度滞后的要建立改革台账,倒排年度工作时间表,确保2018年度改革实施计划按期完成。
(二)加强交流推动。近期四部门对各地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进行了通报,各地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示范交流,进一步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
(三)提前谋划改革。各地要按照四部门《关于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3号)有关要求,按时提交季度改革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今后,各地要根据前期改革情况,提前谋划年度改革任务和重点内容,11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实施计划。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