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颐和春天7号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2018-12-03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4560

颐和春天7号楼系平昌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地址为平昌县金宝新区黄滩坝,开工时间为2018年8月,总建筑面积8230.22平方米,完成投资1100万元。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7768.01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18个,面积1084.27平方米,住宅59套,面积6683.74平方米。不含架空层面积358.41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103.8平方米。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住,预售对象为社会,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3246、0827-6222496

特此公告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