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2018-11-30 县国土局 浏览次数13595
为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价体系,促进全县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平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已经完成,并通过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技术检查和合格验收。经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批准同意,现将平昌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予以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原2016年1月1日公布执行的江口镇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 1.平昌县城区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2.平昌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表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