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11-05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2529
2017年度旅游局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县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管委会及镇(乡)旅游经济发展;二是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办县内旅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三是指导并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四是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项目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五是组织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培育发展论坛、旅游、休闲、度假经济;六是负责全县三星(含三星)以下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AA(含AA)以下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星(含四星)以上星级饭店和AAA(含AAA)以上景区的初评工作,四星(含四星)以下农家乐的评定、监督和管理工作,国内旅行社的报批、监督、管理工作;七是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八是负责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县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九是统筹、协调全县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十是组织协调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资格和等级培训等工作;十一是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强化项目带动,夯实发展基础。一是项目编报多点突破。完成南天门、驷马水乡、白衣古镇、巴灵台等4个PPP项目包装,并已上报省财政评审;生成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红色旅游、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共计38个,申报了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提升建设、“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等5个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旅游项目和以旅游厕所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19个,其中白衣古镇建设项目纳入四川省省级重点旅游项目名录,镇龙山康养文化旅游项目入选四川省100个精品旅游项目。二是项目招商成果丰硕。积极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考察旅游投资企业,推荐旅游项目,开展招商活动;邀请上海景域集团、深圳文旅集团等实地考察平昌旅游资源及投资环境。目前,完成鹿鸣镇嘶峰寨自驾游营地及森林康养运动中心建设等8个项目的招商落地工作,实现到位资金10.56亿元。三是项目实施推动有力。新建、改扩建旅游道路(含游步道)110公里、游客中心(游客咨询服务点)12个、旅游厕所22个、生态停车场15个,更新和完善旅游标识标牌400余块,建成金宝旅游集散中心以及白衣古镇、皇家山、大石童话小镇等特色景区,全县旅游基础配套更加完善,旅游接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 抓好品牌创建,提升竞争实力。一是全力推进旅游强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立了旅游强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下达创建任务,对43个乡镇和9个管委会进行旅游考核,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目前,完成了旅游强县创建申报资料报送,正全面筹备验收工作。二是强力推进4A级景区创建。上级下达4A级景区创建任务1个,力争创建白衣古镇、皇家山2个。多次邀请专家现场指导,编制完善景区规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景区顺利通过省标评委组织的景观质量评估。目前白衣古镇、皇家山景区正加快推进硬件配套和软件提升,全方位开展现场评定验收准备。三是扎实推进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市下达县创建任务6个,我县将10个村纳入创建计划。目前各村旅游道路、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旅游咨询点等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完成进度95%以上,正在完善申报资料,全力做好验收准备,等待省市评定验收。四是积极培育民宿旅游达标户。市下达县创建目标任务20个,我县将30个纳入创建计划。目前,已有18家对外营业,其他民宿户正在提升完善。
- 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一是强化景区管理。深刻汲取巴灵台景区被严重警告的教训,在全县5个4A级景区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活动,组织暗访和现场检查26次,发出整改提示函154份、督查通报6期,落实整改措施98条,各4A级景区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强化行业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强化旅游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外出学习200人次,开办“旅游大讲堂”2期,开展旅游管理服务综合能力提升、旅游标准学习、旅游品牌创建业务培训3000余人次,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以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平安景区”创建、安全生产月、春(夏)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公安、交运、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涉旅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10次,确保了全县旅游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
- 加强宣传营销,拓宽客源市场。一是营销空间不断扩展。完成央视黄金时间段平昌旅游宣传广告投放,拍摄制作了《平昌—红色家园的绿色交响》专题宣传片,完成在百度地图重点景区图片资料标注和成都—巴中列车冠名、动车视频及列车公共读物书刊旅游广告投放;开通了万州,成都、广元、达州等重点客源市场旅游直通车;组织本地旅行社等市场主体与客源市场的自驾游组织、旅行社等合作洽谈会10次,推出了合作线路4条,开启了平昌线路游的新征程,仅国庆期间,全县共接待2日游团队56个,1800余人。二是新媒体营销实现突破。利用四川《幸福耙耳朵》栏目拍摄和中央电视台综艺节目《星光大道》海选等活动开展旅游营销活动8次;利用携程、驴妈妈等网络平台,自驾游组织、旅行社的公众微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追随策划“旅游大事件”15次。三是营销质量不断提升。成功承办全省第八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平昌分会场)、全国红会培训班培训等活动,参与了第三届巴中云顶茶文化旅游节、巴人文化艺术节、环中赛、白衣音乐帐篷节、白衣首届国际钓鱼节等省市有影响的节庆活动举办,指导景区、乡镇举办帐篷露营节、荷花节、桑葚采摘节等活动20余次。活动期间,全县接待游客100万余人次,旅游收入超过3亿元,农民人均增收达400元以上。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旅游局下属一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8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98万元,占100%。
(二)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8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8万元,占32%;项目支出400万元,占6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7.9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29万元,增长6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9.29万元,增长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1万元,占3.2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67万元,占96.38%;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共计566.67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6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旅游宣传(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19.31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万元、津贴补贴28.30万元、奖金0.08万元、绩效工资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1万元。
公用经费5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6.7%,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共计支出0.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平昌县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9万元,比2016年减少181.2万元,减少78%。主要是因为:一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二是经核实2016年的决算报表中把一部分项目支出也填列到了机关运行经费虚增了此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旅游局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反映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的经费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县旅游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昌县旅游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