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11-05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4005

2017年度国土局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方案。

2、拟订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预审建设项目用地;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3、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和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4、贯彻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储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面积。

5、拟订并按规划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按规定审查、报批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6、拟订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负责权限内的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7、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按规定负责耕地开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闲置费等的征管,组织有关预算的执行。

8、承担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或审核和登记发证;依法审批和组织实施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确认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保护地质环境;组织认定或审查上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按规定审核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开发;依法组织地热、矿泉水的鉴定和年度审理工作。

10、负责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和省、市、县财政拨给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参与协调土地和矿产资源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2、依法对基层国土资源所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为总揽,以生态、效益、智慧、法治、廉洁“五个国土”建设为抓手,聚力推进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资源保护、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奋力推进全县国土资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有力有序保障用地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待省政府批复。争取年度计划指标1800亩、挂钩指标3750亩,获取省政府征地批文1309.16亩。围绕脱贫攻坚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上报农用地转用727.58亩,报征城市建设用地1279.90亩,有效保障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美丽新村重点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启动县城区和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推进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改革,适当紧缩商住用地供应规模。1-9月,供应土地26宗1758.32亩,累计催收土地出让价款2亿多元。

2、精准精细推进项目坚持项目向贫困村覆盖,向潜力区聚集,向示范化推动,立项增减挂钩项目8个,覆盖贫困村17个,下达挂钩指标3200亩;入库7个省投资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立项5个,到位省投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000万元。招商引资9亿元,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6个,覆盖行政村41个(贫困村32个),建成聚居点63个,安置农户1031户。验收5个省投资、19个社会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取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34万亩。实施7个土地整理项目,现已完成总工程量90%。争取到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3500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个,应急排危项目26个,搬迁安置受地灾威胁群众600户,完成白衣、西兴等15处重大地灾治理项目终验。

3、从严从实守护耕地。逗硬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县、乡、村管地责任。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6176.27公顷。构建县、乡、村三级违法用地动态巡查网络,着力控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从严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有效维护全县用地用矿秩序。今年以来,共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23份,查处违法占地案件16宗,核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321个,面积2946.61亩。持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规范整治矿山21家,关闭淘汰25家,拆除2家。

4、创新创造服务民生。常态开展汛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动态管理隐患点和监测人,核实地灾隐患627处,全面落实一点一预案、一点一领导、一点一监测、一点一演练、一点一台账的“五个一”防灾措施。建立健全应急会商、预警预报、应急抢险三大机制,强化主动避让,汛期主动转移群众5000余人,实现汛期地质灾害“零伤亡”。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80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768本,帮助融资36.6亿元,协税护税0.89亿元。加快推进驷马、板庙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试点,完成地籍权属调查598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90本。试点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194宗小型水库确权登记。试点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开展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试点,通过挂钩项目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3380亩。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是行政单位,属一级(预)决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6个,基层国土管理所26个。我局实行综合(预)决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决算管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国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平昌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12,58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2.71万元,占58.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0.00万元,占41.72%。

(二)2017年平昌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14,18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20万元,占13.17%;项目支出12,314.51万元,占86.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2,582.7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694.9万元,下降2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93.76万元,增长101.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2.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7万元,占2.48%;农林水支出648.00万元,占7.2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62.84万元,占9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及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4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3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2017年决算数为4,33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7年决算数为1,9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8.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5万元,占6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5万元,占33.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5万元。其中: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85万元,下降31.14%。主要原因是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865人,共计支出7.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土资源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客人来访,公务接待费3.21万元;地质灾害、土地执法等专业技术服务等工作人员,公务接待费4.34万。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9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2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国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18万元,比2016年增加70.2万元,增长46.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国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日常办公和专项业务工作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8932.7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

(1)项目有较大增减变化,缺少预见性;

(2)项目推进较慢,预算执行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3)因单位性质工作任务量大,导致经费压力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做好、做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2)加大工作力度,将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

(1)项目设计变更报批不及时,有些工程的实际建设位置与规划设计不符;

(2)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尽量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的规划设计变更,项目变更程序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在项目竣工阶段,竣工资料应整理齐全,加强总结和统计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项目业务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切实加强工程事项变更的管理,及时完善变更设计报批手续;

(2)建立项目乡镇为责任主体的考核机制,强化基层工作的责任与意识,进一步探索后期管理模式,以保项目工程建设发挥长期效益;

(3)延长项目资金报账制度的考核期限,增强基层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动性。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项目决策

(10分)科学决策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5

(10)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项目管理

(7分)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

(50分)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7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7

公平效率(可选项)

6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扶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支出。
  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指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国土资源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国土资源事业单位其他支出。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