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第八批提前退休公示

2018-10-11 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6627

向华林、李海平、刘国太等3名同志因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审核,符合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9日,请予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2538、6228821、6228255。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 参工年月 提前退休原因 工  作  年  限 备注
1 向华林 1968年9月 平昌县航运公司 1987年11月 因病 1987年11月至今在平昌县航运公司工作,2017年10月10日经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巴市劳鉴字【2017】453号)。  
2 李海平 1963年10月 个体(原平昌县友谊煤矿) 1982年10月 井下采煤工 1982年10月入伍,1986年1月退伍,1991年9月经原平昌县劳动局同意转为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1996年8月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原友谊煤厂职工,1986年7月至1996年10月有井下采煤或井下补贴记载。  
3 刘国太 1963年9月 个体(原平昌县友谊煤矿) 1984年3月 井下采煤工 1984年3月经原平昌县劳动人事局招收为季节工,1991年9月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原友谊煤厂职工,1997年3月经巴中地区劳动人事局同意农转非。2005年1月经原平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龄从1984年4月起计算。1984年6月至1998年8月、2001年3月有井下采煤或井下补贴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