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平昌强化“三大职责”规范卫生计生服务

2018-08-14 吴虹贤 浏览次数10081

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 “三医”监管平台日常监管作用,持续加强对医疗质量环节监管,推行医院 “积分制”管理考核。建立岗位责任与失职追究制度。开展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推行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强化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提升群众就医感受。强化医疗医保联动,严控不合理费用增长。

强化计生管理服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生育观,实施全面两孩等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从严治理生育秩序,查处违法生育11件。符合政策生育率97.3%,出生人口性别比107.8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率达80%,开设流动人口健康讲堂6个、讲座12次。确认计生奖励扶助9466人、独生子女家庭奖励25026户,免费孕检覆盖率100%。

突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开展对546个村(居)卫生室依法执业检查,监督检查城乡108所学校春季卫生工作,对全县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全覆盖。扎实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62%。坚持常态化开展除“四害”工作,省级卫生县城通过复审,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通过市级初验。国家(省级)卫生乡镇(村)、健康乡镇(村)及卫生单位、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