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局完成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调整工作
2018-07-30 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917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平昌县社保局及时完成47955名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养老金人均水平由1448.3元增加到1545.49元,人均月增加97.19元,增幅6.7%。增加的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7月31日前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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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平昌县社保局及时完成47955名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养老金人均水平由1448.3元增加到1545.49元,人均月增加97.19元,增幅6.7%。增加的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7月31日前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