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7月19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平昌温氏灵山猪场建设项目)

2018-07-19 县环保审批股 浏览次数100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9日----2018年8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27-6230556、6383295、6233283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昌温氏灵山猪场建设项目

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

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养殖区总占地面积400亩,建设内容包括5栋配种猪舍、12栋怀孕舍、30栋产房、6栋隔离舍、1栋公猪站、3栋保育舍、1个出猪棚、员工办公生活区、生活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等,主要建筑物面积为35884m2。建成投入运营后,常年存栏母猪6784头,公猪70头,达产外售仔猪108544头,养殖场存栏量为8520头(仔猪折合成成年猪)。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调整后,项目与金星村新村聚居点的相邻关系没有变化。由于项目养殖规模没有变化,调整后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也未变化,原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没有变化。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尽可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农户的影响,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不再规划畜禽养殖业。

同时,为进一步降低恶臭污染物对金星村新村聚居点及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农户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使用优化配比饲料,猪只饲料优化配比,在基础日粮中适量添加合成氨基酸,相应降低饲料中粗蛋白质含量,可减少粪便中氮的含量,降低氨气释放量;

②圈舍内猪粪日产日清,干粪收集率达到90%,及时清理猪粪送至厂区堆粪场,并及时外运;

③圈舍内设置排风机,保证圈舍通风;

④强化猪舍消毒措施,整栏换舍后猪舍彻底清扫并冲洗后,使用灭菌灵喷洒消毒,间隔1 天后重复进行一次;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消毒,用3%-4%的火碱溶液喷洒地面,运输猪和饲料的车辆,装运前后必须用灭菌灵喷雾消毒。

⑤在场区内和场界处应进行充分绿化,特别在靠近农户和金星村新村聚居点一侧应加大绿化高度和密度,强化绿化对恶臭的阻隔效果。

项目养殖场通过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可将恶臭的影响减小到最小,做到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冶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调整前新鲜用水量为201.82m3/d,废水总排放量为154.272m3/d(其中回用61.84m3/d,外排92.432m3/d);调整后项目每天新鲜用水量不变,废水总排放量为154.272m3/d,其中回用99.17m3/d(绿化面积增加,回用于绿化的水量增加37.33m3/d),剩余55.102m3/d废水用于灌溉灵山镇金星村7、8、9社谢家坝处土地,实现废水综合利用,零排放。

畜禽养殖达标废水中污染物质浓度还很高,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是消除污染的根本办法。由于达标废水中很多物质浓度大大高于农灌水指标,该部分废水使用必须进行水、肥等多方面平衡,决不能简单当作灌溉用水,仅满足土地用水要求。在污染防治方面,必须采取控制型施用。主要措施如下:

①必须采用管道、机械化或人工运输施用方式,不允许作为农灌用水,利用开放式天然沟渠灌溉。

②每亩地施用量需要核定,防止过量施肥。

③用于农作物施用时需要严格防止肥料过量和污染发生,肥料浓度需要满足农作物各阶段正常生长的需求,初期浸施可以起到部分底肥效果,其它阶段按追肥使用效果较好;施用时通常需配农灌水;作物生产后期应该少施用或停止施用;减少土地水体流入天然水体的可能性。

④土地含水率较高,高于作物生长适宜含水率时不能施用。

综上所述,在采取合理布设灌溉管网和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基本可实现养殖废水的全部土地消纳。

3、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和距离衰减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