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8-05-22 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13063
(2018年 4 月 18 日公告)
2017年第四季度,审计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30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跟踪审计,抽查了1952个单位、3813个项目,涉及资金491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0.61亿元。这一阶段的审计,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重点,持续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2017年度跟踪审计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各类项目7.53万个,累计抽查相关单位7.66万个。其中,审计署直接审计项目9252个,抽查单位5420个,反映问题3446个,涉及问题金额4634.83亿元。审计机关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整改;按季度出具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相关地区和部门对25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促进加强财政金融风险防范,推动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审计重点揭示反映了地方财政收支和政府性债务、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运行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部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议,促进出台配套政策措施79项,纠正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问题金额606.28亿元;促进8家重点商业银行制定完善制度43项,通过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75.37亿元;促进及时下达和落实资金330.38亿元,收回沉淀资金和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176.21亿元。
(二)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推动民生领域补短板。审计持续关注并反映了脱贫攻坚、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针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推进不力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配套政策389项,推动5037个扶贫项目加快实施,推动8.18万套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使用。
(三)促进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持续关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揭示并促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752个污染防治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重大修复工程项目加快实施,督促纠正违规生产、排放等行为1379起,促进出台、完善配套政策制度173项。
(四)促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计重点关注了钢铁和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房地产去库存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针对部分地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展缓慢、违规新增产能、房地产去库存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及改革措施149项,推动15.53亿元中央专项财政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五)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持续关注了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政策落实情况,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及职业资格取消不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等294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企业资质认定等46项,停止或取消收费230项,减少或清退收费金额122.08亿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243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第四季度政策措施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
从第四季度审计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一些方式方法富有成效,一些经验值得研究推广。
(一)多方持续发力,推进精准扶贫。商务部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支持力度,助力贫困地区企业发展;原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辽宁省葫芦岛市积极构建认养扶贫模式,促进贫困户增收;吉林省和龙市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黑龙江省、四川省乐山市关注贫困家庭病患及失能群体,为贫困人口构筑健康“保障网”;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金融扶贫举措,加快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步伐。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能源局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加大力度整治黑臭水体,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山东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原保监会强化监管,加大治理保险行业乱象力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防范风险;河北省财政部门推进标准化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山东省实施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上海市强化土地市场监管,推进租售并举住房供给体系建设。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原环境保护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改革,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率;山西、浙江、河南、湖南4省进一步降低通行成本,促进降本增效;山西省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缩减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广东省采取措施调整企业用电价格,降低企业制造成本。
(五)着力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科技部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力度,促进科技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民航局发力民航供给侧改革,服务“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将疏解整治与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相结合,超计划完成市场和物流中心疏解提升任务;天津市出台成建制企业引进落户政策,助力京津冀产业转移接续。
同时,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整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河北、江西、陕西、甘肃等9个省和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积极化解财政风险;黑龙江、广西、四川等9省的相关地区积极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加强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北京、安徽、湖北等6省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保政策落实;交通运输部、天津等8个部门和地方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时清退违规收费,推进增值税发票开具等,降低企业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第四季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违规举债或虚增财力,个别银行不良贷款统计存在风险隐患。一是5个省的6个市县通过违规出具承诺函、融资租赁、签订工程类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举债,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54.22亿元。二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虚增财政收入5.5亿元。三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逾期91天以上的33.84亿元贷款仍划分为正常类。四是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虚减不良贷款120.4亿元。
(二)一些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一是16个省的18个市县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不到位。二是7个省的7个县有115个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三是8个省的9个县因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8985.25万元资金闲置1年以上。四是4个省的4个县有106个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4046.8万元。五是6个省的7个市县有53个单位或个人套取、违规使用资金1390.01万元。
(三)部分地区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完成或未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政策,有的环保项目建设缓慢或建成后闲置。一是7个省的部分地区未完成国家大气、水污染防治方面目标任务。二是9个省的24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缓慢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9.43亿元。三是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政策。
(四)个别地区违规新增产能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奖补资金。一是云南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产能450万吨。二是湖北省阳新县和赤壁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3474.02万元。
(五)部分部门和地区“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仍违规收费。一是13个部门和地区17项“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二是10个部门和地区的57家单位依托行政资源或行业影响力通过指定服务、强制培训、垄断经营等违规收费2.38亿元。三是11个部门和地区的28家单位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各类保证金6.74亿元。四是3家单位违规开展评比等活动并收费490.02万元。
(六)一些项目推进缓慢或建成后未发挥效益,部分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是11个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的20个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项目未按期开工完工、建设管理不规范或建成后使用效益低等,涉及投资467.45亿元。二是11个省的21个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56亿元,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七)未及时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一是5个省4.32亿元财政资金结存2年以上。二是5个省部分单位向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6667.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