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平昌县消费品市场运行简析
2018-05-02 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18011
2018年,平昌县贯彻“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政策措施,挖掘内需潜力的同时不断扩大外需,消费升级稳步推进,消费模式、消费结构发生积极变化,网络消费继续增长,一季度全县消费品市场呈平稳增长态势。
一、消费市场主要特点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县社消零总额实现17.7亿元,同比增长13.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总体趋稳。
(二)城镇消费占据主导、农村消费日益增强。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一季度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1亿元,同比增长13.2%,占社消零总额79.5%。农村消费市场在精准扶贫继续深入、乡村旅游逐渐走热的带动下,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消费潜力逐渐释放,一季度同比增长12.5%,高出同期0.1个百分点。
(三)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产品品质、品牌与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强。2018年一季度,限额以上零售额中,以个性化需求为主的金银珠宝类增速保持稳定,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8.2%,化妆品类增长8.7%,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增长3.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8.9%,通讯器材类增长20.1%。
(四)餐饮消费全面走进大众生活。随着人民收入普遍提高、网络订餐、美团外卖的普及,家庭服务走向社会,餐饮消费不断增长。2018年一季度,平昌餐饮零售额1.7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收入0.79亿元,增长27.4%。
(五)电子商务持续发展。平昌提出“卖平昌·买世界”电商发展口号,全面实施“全企入网”“全民触网”和“电商进农村”三大工程,打造县域经济增长极。目前,电子物流园入驻企业20余家,其中线上商贸企业6家,物流企业30余家,一季度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0.23亿元,同比增长24.1%。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费市场缺乏新增亮点。近几年,随着汽车、家电等消费优惠政策力度减弱,以及市场饱和等问题的凸显,全县原有的消费热点逐渐降温,严重制约了消费品市场的增长。在旧的优惠政策已经退出,新的刺激消费的政策尚未推出的背景下,支撑消费增长的驱动力明显不足。短期缺乏新的市场消费亮点,势必影响全县消费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餐饮业限上限下发展不均衡。由于餐饮业的科技含量不高,市场需求量较大,加之地域限制较小,入行门槛低,投资较少,较为适合个体户创业。从我县餐饮业发展现状看,私营、个体餐饮占绝对主导,小规模餐饮业营业额所占比重较大。1-3月,全县私营、个体餐饮营业额占全部餐饮营业额的55.75%
(三)城乡市场发展不均衡。城镇市场主要区域商贸网点密集,大中型商场集聚县城,相互间竞争加剧,市场发展较快;而农村市场建设相对滞后,现代商业业态偏少,整体消费水平不高,城乡市场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
三、对策和建议
(一)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加快推进旅游商贸圈及周边区域建设,引进一批重点商贸项目;二是要充分挖掘交通区位、人文底蕴等优势,创新实体消费平台,推动和促进文化、休闲娱乐等方面的良性消费,为全县商贸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抓好限上餐饮企业培育,进一步优化餐饮发展结构。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大型餐饮企业植根于平昌。二是积极利用税收优惠、金融扶持、财政支持等政策,引导规模较大且达到升规标准的个体餐饮经营户升级为企业。三是对在工商注册的餐饮企业进行清理,有计划、有针对地培养限上餐饮企业,进一步优化限上与限下餐饮企业发展不均衡得现象。
(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缩短城乡差距。充分利用近年来我县乡村旅游开发成果,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把旅游服务消费和特色美食相结合,营造良好的乡村旅游发展氛围,拖进精品旅游线路,制定优惠奖励办法,鼓励旅行社为平昌输送客源,全面拉动旅游消费,进一步激活我县乡村旅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