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昌县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09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257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平昌县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平昌县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确保我县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以下简称“飞防”)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飞防原则和区域
(一)区域确定原则。根据我县2018年蜀柏毒蛾发生严重区域和柏木林分布现状,坚持“全面防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效果最佳”原则,选择县城建成区四周,高速5012线、巴达铁路、国道G202沿线林内适宜采用飞机防治的区域,制定飞防作业区划。采用以飞机防治为主,生物防治、常规药械防治、人工物理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控技术,有效降低虫口密度和危害程度。
(二)划定飞防区域。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以高速5012国道G202等为轴心两侧第一层山脊内适合飞防林分,面积7万亩左右,分7个飞机防治作业区,其中城区四周飞机防治作业区面积35000亩,涉及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镇、佛头山、金宝新区、星光工业园、电商园等乡镇37个村(居)委会;驷马、坦溪飞机防治作业区面积12500亩,涉及粉壁镇、驷马镇、兰草镇、土兴镇、坦溪镇、元山镇等乡镇28个村(居)委会。白衣、涵水飞机防治作业区面积12500亩,涉及白衣镇、涵水镇、岳家镇等乡镇16个村居委会;青凤互通防治作业区10000亩,涉及青凤镇、板庙镇、元石乡等乡镇13个村(居)委会。
(三)补充防控措施。飞防区域遗漏点、飞防避让范围及其他未实施飞防区域,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和群众,采用地面药物防治及灯光诱杀等综合措施进行防控。
二、飞防时间和用药
(一)飞防时间。4月18日至4月25日,具体作业时间由省森防总站确定。
(二)飞防用药。由中标飞机公司一并提供飞防所用药剂为200亿/克球孢白僵菌可分散油悬浮剂和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配合使用,该药剂具有高效低毒、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保护天敌安全等特点,用药量为每亩白僵菌10克加灭幼脲30克,合计40克,由林业局负责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县林业局在搞好虫情调查的基础上做好飞防规划,确定飞防航线和飞防架次;各乡镇(街道)要采取会议讲解、有线电视播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飞防工作,组织人员逐户对养殖避让单位(户)进行检查和指导,在飞防区域张贴公告,杜绝次生灾害发生。
(二)组织阶段。成立平昌县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防控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飞防作业前,县政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安排相关事宜,落实相关责任。
(三)实施阶段。由省森防总站和飞防中标企业具体实施。
(四)检查阶段。由林业局森防检疫站技术人员、飞防单位工作人员及飞防区涉及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按照省森防总站要求,共同调查核实,评价防治效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线主任、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办、财政局、林业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卫计局、安监局、应急办、信访局、农业局、气象局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昌县2018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飞防工作。
(二)工作职责。飞防工作启动前后,各乡镇(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飞防实施方案、绘制飞防作业图;负责划分作业区域、明确作业时间;负责确定飞防架次及航线、选定停机坪,协调处置飞防事项和下达飞防指令;负责飞防实施过程及效果监督、资料收集与整理。
县文广新局负责搞好飞防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停机点周边交通秩序及安全警戒设置,维护地面秩序和稳定。
县安监局、应急办、信访局负责调处因飞防引起的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县卫计局、农业局负责人畜突发病变预防与处置。
县气象局负责为飞防提供一周气象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飞防工作配套经费。
县城管局负责提供一辆供水车。
有关乡镇(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飞防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群众落实飞防安全措施;在飞防前二天滚动播放或广泛张贴飞防作业公告;施药期间,组织农户管好畜禽及饮用水源;教育群众不要采食作业区内刚施药的果蔬,严禁在作业区放牧;提前将作业区内养殖蜂窝及蜂群撤离到两公里以外,及时组织疏散人群远离作业区域;组织施药人员在施药边界显要处设置警示、标示标牌。
五、工作要求
(一)防止人员中毒。飞机喷洒药物时,在防治区域内的有关乡镇(管委会)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居民、农户及游客撤离至安全区域;组织农户、居民管好家禽家畜及饮用水井等;教育农户、居民严禁在施药区放牧,作业前将蜂群撤离到两公里以外;施药起15日内,禁止农户、居民在防治区域内采食新鲜瓜果蔬菜、野生浆果、野生蘑菇等,严禁家禽家畜进入防治区域。如发现人员中毒立即联系县卫计局,联系电话:0827-6222630;发现家禽中毒立即联系县农业局,联系电话:0827-6280632。积极处理对因飞防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减少经济损失。县林业局在进行飞防作业设计时要从节约成本出发,尽可能避开鱼塘、虾池;防治区域内的相关乡镇(管委会)要在辖区内提前发布公告,最大限度降低经济损失。
(三)避免飞行事故。林业局要督促飞防中标单位做好飞机安全管理工作,飞前务必进行安全检查;公安局要做好飞机起降点四周的警戒工作,严禁围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避免飞机事故发生。
(四)严格履职尽责。对不按本方案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