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01-09 县经信局 浏览次数14145
李虹杨,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平昌县双鹿乡人,1998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03—2002.09 平昌县经贸委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2.10—2007.10 平昌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期间,2004年任县政府民营办副主任;
2007.11—2011.05 平昌县文化体育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1.06—2012.05 平昌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06—2012.12 平昌县经信局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商务局局长;
2013.01—2015.03 平昌县商务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
2015.04— 平昌县经信局工作,任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王濒贤,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县贸易促进办公室主任。
1991.12—1994.12 平昌县邱家乡政府工作;
1995.01—2001.11 平昌县青凤乡政府工作,任副乡长。其中:1998.9-2000.12在省委党校行管专业学习,获得本科文凭;1997-2001年任党委委员;
2001.12—2003.10 平昌县云台乡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副乡长;
2003.11—2006.10 平昌县白衣镇政府工作,任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6.11—2011.08 平昌县青凤乡政府工作,任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1.09—2013.12 平昌县高速公路协调办工作,任副主任;
2014.01—2015.04 平昌县商务局工作,任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2015.04— 平昌县经信局工作,任党委委员,县贸促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 “三外”工作、经贸促进工作、旅游、旅游商品开发、活动组织、精准扶贫及“挂包帮”等工作。
安罡,男,汉族,1974年9月生,平昌县粉壁乡人,1992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2.09-1996.11 平昌县江阳丝厂工作;
1996.12-2002.12 平昌县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工作;
2003.01-2011.03 平昌质监局工作,任科员;
2011.04-2013.03 平昌质监局工作,任纪检监察员(副科级);
2013.04-2015.03 平昌质监局工作,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5.04-2016. 05 平昌县统计局工作,任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2016.6-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财务、经济运行、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上市培育、目标考核、五创联动、档案、保密等工作。
岳岱松,男,汉族,1981年2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2.07--2004.09 南江县关门小学任教;
2004.09--2005.03 平昌县雷山小学任教;
2005.03--2012.09 平昌县驷马小学任教;
2012.09--2013.01 平昌县商务局工作;
2013.01--2015.06 平昌县供销社工作,任副主任;
2015.06--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任副局长(2017年6月起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商务项目、现代物流、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信息化、无线电、智慧城市建设、电子商务、电力、成品油、盐业、环境资源和工业节能降耗、民生工程等工作。
李正华,男,汉族,1965年1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83.08-1994.12 平昌县高升小学任教;
1995.01-2014.12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期间:任人事股长、办公室主任、信访股长、经济运行股长等职务;
2015.01-2015.05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2015.07-2017.05 平昌县贸易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2017.05-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要负责落实机关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分管党建党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事教育、投资软环境建设和企业“治乱减负”、社会化评价等工作。
张瑜,女,汉族,1976年11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会主任。
1997.12-2004.10 平昌县白衣镇中心卫生院工作;
2004.10-2015.09 平昌县人大机关工作(其间:2012.5任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副主任);
2015.09-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会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安罡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科技、文卫、人口与计划生育、质监、行政审批和执法、依法治县等工作。
庞薇,女,汉族,1986年2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2007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2007.11-2009.10 平昌县泥龙初级中学工作;
2009.10-2014.03 平昌县尖山小学工作;(期间:2009.01-2011.06在绵阳师范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14.03-2017.08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任县国有企业改制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于2015.12—2016.06上派什邡市经信局挂职锻炼)
2017.08-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信访稳定、“五小企业”关闭等工作。
覃海才,男,汉族,1974年3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贸易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1997.9-2012.8 平昌县西兴职业中学任教;
2012.8-2015.4 平昌县商务局工作;
2015.4—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2017年6月任县贸易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安罡同志分管经济运行工作。协助岳岱松同志分管现代服务业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的措施和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负责全县工业结构调整。负责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的建立,监测和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拟定中期、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食盐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初审;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初审。承办年度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等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按照国家投资政策制定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意见;负责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负责相关重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大集团和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负责对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指导监管企业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九)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县级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参与企业上市培育申报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及装备研发,制订并实施专项产业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十二)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提出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供电营业许可证发放。
(十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物联网和通讯业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处理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证工作;指导全县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等工作,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负责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企业家协会建设;组织开展经济、工程、政工系列等专业技术职称和企业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评审、考核工作;抓好经济、工程、政工系列初评委工作;归口管理行业人才培养和各类非学历培训。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国际化经营、引进外资及兼并重组。
(十七)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制度,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十八)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十)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负责监管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奖惩;负责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一)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6228685)
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和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内部保卫、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会务工作;负责系统的信息公开、宣传及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议(提)案的催办、督办和承办;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电话:6228805)
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按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管干权限对直属企业进行人事任免建议;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系统党建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和企业政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审查、报送和管理工作;归口指导全县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有关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人才的培训、交流工作;协调本系统管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智力引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局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运行股(平昌县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37876)
负责落实各级加快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负责经济运行态势、运行质量管理及运行预测监测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经济信息收集、发布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培育及重点企业联系工作;负责起草工业和商贸服务业重要文件、报告及领导讲话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具体工作;负责重要生活必须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茧绸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药品流通管理;负责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协助企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四)项目股
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企业技术进步的推进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投资方向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项目的初审、上报和享受优惠政策确认有关工作;监督工业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并指导项目备案制的实施;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及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有关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研究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负责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
负责全县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园区建设发展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及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合理布局,推进重点园区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五)电子商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电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指导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本区域内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
(六)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股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领域涉及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再生资源回收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工业能耗统计和考核;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提出工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工业节能项目计划建议;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运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和煤炭经营的资格审核、报批和市场监管,依法提出相关行政许可意见;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复产验收工作;负责实施钢铁、钒钛、有色、建材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行业运行态势,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落实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经贸股
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研究提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等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
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八)信息化股(平昌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推进全县通信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及软件业管理;负责推动“两化融合”及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负责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信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订通信管线并实施管理;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配合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软件企业的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发展及应用推广;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组织申报国家、省、市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并负责资金监管。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九)电力股
负责全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监督与运行调度;组织拟订电力行业地方性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电力建设项目的验收;研究提出中短期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管供电营业许可,依法组织供电企业申办营业许可证;负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发放;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参与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协助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十)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股(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225165)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企业改革;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承办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改制重组、出资设立新公司、上市及再融资方案的审核;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审核所监管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调控县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完善授权(委托)经营制度并组织实施。
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及其指标体系;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状况。
(十一)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平昌县经济和商务执法大队)(电话:6226057)
负责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出企业治乱减负的工作建议;负责备案以平昌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推介活动;承担系统普法及法律“七进”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进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负责牵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等行业执法工作。
负责县政府公布的行业内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平台建设、行政权力梳理;负责国家鼓励的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确认工作;按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洗染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美容美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电维修业、家庭服务业、零售商促销、会展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
(十二)安全生产股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抗灾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提出安全措施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建议;参与行业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指导行业安全生产。
(十三)信访和群众工作股(电话:6227662)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上级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对本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对在信访和群众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有关单位、股室或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负责做好信访和群众信息工作,及时整理上报和反馈重要信访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有关其他事务;负责本系统综治、维稳、防邪、禁毒等工作。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新平街东段50号。
电 话:0827-6228685。
传 真:0827-622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