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

2017-08-25 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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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乐,男,汉族,1971年1月生,巴中市巴州区人,1989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1989.11—2002.08  在原平昌县文教局工作,2002年4月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2.08—2007.11  平昌县委组织部工作,2004年2月任干部科副科长、干训科科长;

2007.11—2012.01  平昌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2.01—2013.08  平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书记督查室主任;

2013.08—2016.09  平昌县同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6.10—2016.11  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2016.12—  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李余良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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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修德,男,汉族,1966年5月生,巴中恩阳区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1985.08—1990.09  平昌县农业局工作;

1990.10—1995.12  平昌县人事局工作;

1996.01—2007.03  平昌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8.04—2007.02  平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7.03—2008.08  平昌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08—2012.02  平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2—2016.05  平昌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6—平昌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副主任(兼)、平昌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联系吴智明同志脱贫攻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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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龙,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平昌县镇龙镇人, 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民营办主任、县国资局局长。

1989.09—1993.08  平昌县民兴小学任教;

1993.09—1995.07  四川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

1995.09—1999.12  平昌县望京初级中学任教;

1999.12—2001.06  平昌县镇龙区委区公所办公室工作;

2001.06—2003.09  平昌县民兴乡党委书记;

2003.10—2006.09  平昌县镇龙镇党委书记;

2006.10—2008.11  平昌县界牌乡党委书记;

2008.11—2011.11  平昌县五木乡人民政府工作;

2011.11—2015.03  平昌县六门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5.04—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民营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民营办。统筹联系黄俊霖同志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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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航,男,汉族,1967年12月生,达县管村镇人, 1985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1988.12—1990.07  平昌县供销社工作;

1990.07—1998.04  平昌县监察局工作;

1998.04—1999.05  平昌县纪委监察二室干事;

1999.05—2001.07  平昌县纪委监察二室副主任;

2001.07—2003.06  平昌县纪委监察二室主任、副科级监察员;

2003.06—2004.12  平昌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2004.12—2007.03  平昌县纠风室主任、主任科员;

2007.03—2009.07  平昌县纪委常委;

2009.07—2012.01  平昌县纪委常委、县政府纠风办主任;

2012.01—2016.04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运管所所长;

2016.05—2017.10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2017.10—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应急办、县民宗办、办公室行保股。负责办公室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安全、综治、民族、宗教、统战、防邪、政府采购、财务、后勤、接待、报刊征订等工作。统筹联系马军同志、王良双同志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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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华,男,汉族,1977年8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1993.09—1996.08  四川省平昌师范读书;

1996.08—2008.09  平昌县驷马小学教书,其间任教导主任;

2008.10—2013.07  平昌县政府办文秘岗位工作(其间,2011.11—2012.11下派到金宝新区、灵山镇、元山镇、驷马镇锻炼);

2013.07—2016.04  平昌县残联副理事长;

2016.05—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法制办、办公室秘书股、综合股、信息调研股。统筹负责调查研究、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政务调研、政务信息、文会办理等工作。协助罗乐同志联系李余良同志工作,联系关小琳同志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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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璟,女,汉族,1970年5月生,平昌县笔山镇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机关总支书记。

1988.12—1990.02  平昌县就业局工作;

1990.03—1996.04  平昌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

1996.05—2001.10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任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女工委主任;

2001.12—2009.06  平昌县人民政府机关总支副书记;

2009.07—  平昌县人民政府机关总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政府机关总支工作。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档案、培训、工青妇、计生、老龄等工作。联系关小琳同志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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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波,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派驻政府纪检组长。

1992.07—1997.06  平昌县印刷厂工作(其间,先后抽调、上派到平昌县剪刀垭水电站工程指挥部、平昌县干线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巴中地委办公室信息科工作);

1997.09—1997.11  平昌县总工会工作;

1997.12—2015.10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任信息调研科副科长、信息调研股股长、副主任科员、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主任科员;

2015.11—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派驻政府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党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马长青.jpg     马长青,男,汉,1973年8月生,平昌县白衣镇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人防地震办公室主任。

1992.12—1993.03  兰州军区联勤27分部新训;

1993.03—1995.08  兰州军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服役;

1995.09—1997.07  西安陆军学院学习;

1997.08—2003.12  兰州军区21集团军步兵61师司令部服役,任会计、生活服务中心主任;

2004.01—2012.02  平昌县人武部服役,先后任财务助理员、参谋、后勤科长职务;

2006.09—2007.01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参谋业务培训学习;

2012.03—2013.07  南江县人武部服役,任副部长;

2013.08—2016.08  通江县人武部服役,任副部长;

2016.09—2016.11  部队转业,在家待安置;

2016.12—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人防地震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人防地震办。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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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鹏,男,汉族,1987年2月生,巴中市巴州区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县长督查室主任。

2001.09—2006.07  四川省文理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学习;

2006.09—2007.07  巴中市巴州区化成职业中学工作;

2007.09—2013.10平昌县驷马小学任教(其间:2012.12—2013.10上派到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2013.10—2014.03  平昌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工作;

2014.03—2016.05  平昌县应急办副主任;

2016.05— 平昌县人民政府县长督查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长督查室、议提案办理股;负责调查研究、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信件回复处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政务督办、目标督查、宣教、新闻发布等工作;协助周勇华同志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及各类文件的把关工作。协助罗乐同志联系李余良同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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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波,男,汉族, 1984年9月生,平昌县江口镇人,200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会主任。

2000.09—2003.07  巴中师范学校读书;

2003.09—2005.07  达川师范高等教育专科学校读书;

2005.09—2012.09  平昌县驷马小学任教(其间:2012.03—2012.09,借调到驷马镇政府工作);

2012.09—2014.03  平昌县旅游局工作(其间:2013.04—2014.03,上派到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工作);

2014.03—2015.04  平昌县畜牧食品局工作,任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其间,上派到中共巴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工作);

2015.04—2016.06  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任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其间:2015.05—2016.06,上派到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工作);

2016.06—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任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工会工作。负责综合材料撰写工作。联系吴智明同志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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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彬,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平昌县兰草镇人,大学文化,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992.09—1994.07  西南师范大学马列部政治教育专业读书、学习;

1994.07—1996.01  中共平昌县委党校工作,任理论教员(其间:1995.03——1995.04,下派五木乡开展玉米留行工作)

1996.01——2011.08  中共平昌县委政法委工作;(其间1996.11——1998.11  下派泥龙乡多佛村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1998.07,任中共平昌县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01.07,任平昌县综治办副主任(实职副科);

2004.07,任平昌县综治办主任(实职正科);

2006.03,任中共平昌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书记;

2007.11,任中共平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兼);

2011.08——2015.10  平昌县望京镇工作,任中共平昌县望京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2015.10——  平昌县人民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民生办。负责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唐述成同志分管县民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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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栋,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平昌县驷马镇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县五创联动办)主任。

1992.09—1995.07   四川省平昌师范学习;

1995.08—2000.02   平昌县高升乡中学任教,其间任教导处副主任、主任;

2000.12—2003.12   平昌县高升乡人民政府工作,任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

2003.12—2007.11   平昌县委党校工作;

2007.11—2010.08   平昌县委老干局工作;

2010.08—2012.12   平昌县西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2.12—2015.05   平昌县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监察室主任;

2015.05—2017.06   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人武部长;

2017.06—   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县五创联动办)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县治理办。联系黄俊霖同志城镇管理工作,联系陈雪梅同志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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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平昌县元石乡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89年7月—2012年5月    上犹县财政局工作;

2012年5月—2013年12月   上犹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国库股长;

2013年12月—2017年12月  上犹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1月—平昌县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县金融办。联系黄俊霖同志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办理上级和县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电的草拟、审核和制发工作。

(四)研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政府的文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受县政府领导委托,负责组织对县政府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目标任务的分解考核、指导协调工作。

(九)做好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做好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好务,负责有关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并协助处理。

(十二)指导下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及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四)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履行法制“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管理职能。

(十五)做好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六)做好财税、金融方面的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十七)做好全县民营经济的指导、管理工作。

(十八)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十九)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信访和群众工作股)(电话:0827-6222578

负责办公室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使用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办理介绍信;承办办公室及代管单位的考勤、目标考核、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察、任免、奖惩、转正、定级、晋职晋级、调动、培训、离退休等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收发、登记、传送、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文件交换和保密工作;做好电子公文的收发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打印、装订工作;协助办公室支部做好办公室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值班安排等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重要信访案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秘书股(电话:0827-6228680

负责县政府领导讲话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整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初审及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的准备;负责县政府领导的办公室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政务调研,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政保卫股

负责县政府召开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来客接待;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及办公室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和办公室的经费管理;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管理、发放;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公共财物的管理;负责办公室的水、电、气管理和办公楼等建筑物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搞好机关的环境绿化;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小汽车的调度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县长督查室(议提案办理股)(电话:0827-6228718

  承办上级交办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县人大和县政协交办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政府工作议题和县政府向县政协通报政府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信息调研股(电话:0827-6233004

统筹做好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制定我县政务调研目标任务,开展目标督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政府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要文件;会同政府综合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判,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对关系改革开放、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性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公开办(电话:0827-6233004)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察调研和考核评议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网站(子网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和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及报送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开展目标督查;负责《平昌政务信息》编辑工作;承担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考核等行政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0827-6221119

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编制、修订《平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协调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各类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收集、报送和披露,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及有关机构的协调联系;负责应急力量的组织协调及协助周边地区应急救援工作的联系等。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单列管理的行政编制8名,县长、副县长专用。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3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县长督查室设主任 1 名,按正科级配备;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主任 1名,按正科级配备;纪委、监察机构领导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占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另行核定。

四、其他科室

 (一)县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电话:0827-6226001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负责行政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下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协调执法争议;办理行政复议、代理应诉工作;组织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专题研究、信息反馈、工作交流,收集整理上报有关统计资料;负责上级法制工作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1名,分别按正、副科级配备。

(二)县人防地震办公室(电话:0827-6221119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民防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民防空、民防建设总体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规划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人防重点乡(镇)和有关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应急救援方案,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的管理;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协助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承担由省、市、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人民防空、民防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民防有关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制定本县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储备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审核地震新闻宣传报道;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27-6222937

负责制定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性计划;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规章的研究制定,督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规章的贯彻落实;为全县民营经济提供法律和信息等服务;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1名,分别按正、副科级配备。

(四)县政府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电话:0827-6222937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以及民族宗教政策;发挥侨胞作用,开展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保护少数民族的利益;完成上级机关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县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1名,分别按正、副科级配备。

(五)县政府金融办公室(电话:0827-6228680

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规政策,分析研究我县金融形势,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工作及金融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联系中央、省、市驻平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和推进我县金融企业的规范发展、资产重组和再融资;负责辖区内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金融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分别按正、副科级配备。

(六)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五创联动办)(电话:0827-6228227

负责制定县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规划、标准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确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责任区范围和权属划分,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公示责任区、责任人。收集和处理公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负责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对责任区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督促责任人依法履行义务;负责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创联动”有关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五创联动办)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分别按正、副科级配备。

(七)县民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827-6237319

负责协调抓好平昌县涉及民生工程的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区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涉及民生工程方面的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文件、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资料;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及考核;负责召集召开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民生工程实施及推进情况;负责收集整理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进度,按时向省、市民生办上报数据;负责民生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沟通、汇总、发布等工作,确保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与省、市民生工作对接,迎接省、市民生工程的考核检查;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县民生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分别按正、副科级配备;核定财供事业编制5名。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平昌县新平街东段50号。

电  话:0827-6222578。

传  真:0827-6222473。